今天和以前公司的人們一起吃飯。具可薰的說法,上一次聚會是半年前的事了! 我都不知道已經過了這麼久呢! btw這次的聚會一元把它取名為「賣勾賭藍趴」。
下午阿良很好心的來政大載我到內湖,到了一元家,聽一元親自導覽。他們家好漂亮,三層樓的裝潢花了400多萬! 好誇將! 但是真的好美噢是我愛的風格,黑白灰色調配上黃光和木頭還是可以顯得溫暖又不失質感, L型沙發是灰色的麻布材質,躺起來超舒服我愛! 雖然廚房不是L型的但是超大,而且臥房也設計的太美了,霧面玻璃除了可以做個人空間的間隔外,也造成良好且柔和的採光。然後浴室超大,整體來說切成三個區塊,最外層是更衣間,中間是廁所和洗手台,最內側是浴缸,整個是透明玻璃加鏡子,上廁所的時候好害羞,到處都看的到自己的小屁屁,而且浴缸外是透明玻璃牆,可以看到外面的院子,好棒喔! 邊泡澡還可以邊享受美景。
參觀完整個屋子以後就吃可薰帶來的小蛋糕做點心/下午茶/開胃菜。然後和大家聊天好不快樂! 雖然已經很久沒見面,但是說話仍然很投機,阿良和一元講話怎麼這麼搭,尼可拉也是,很愛講垃圾話跟變態話,然後曼茗都會面露無奈笑死我溜! 阿軒也很好笑,不知道為什麼一直讓我覺得很像某人,但是想不起來像誰。
吃完蛋糕以後一元夫婦就去忙牛肉麵了,而我們各司其職就去玩table game。這次的遊戲也很有趣,激爆骰子吹牛王真的是太high了! 玩到桌子都要被敲破了呢! 後來牛肉麵大功告成以後,在15分鐘內被我們迅速解決! 太好吃了! 以後吃不到怎麼辦! 可薰還很認真的想說要打包帶去葡萄牙。然後情色計師就來了! 媽啊我的偶像! 可是我都不敢跟他說我有訂閱他的blog,我終於看到他本人了! 雖然他走國成的日系風我不愛。
我覺得這樣聚會很幸福,雖然都很久沒見到面了,但是其實一直都有在關心彼此,見到面也不會覺得沒話題或尷尬,不知怎麼的,就像高中的死黨們一樣,一見面就嘻嘻哈哈鬧在一起一點也沒有因為時間而造成的嫌隙。我覺得能在我20歲的時候遇見並且認識這樣的一群人真的非常難得,完全沒有心機,只是很單純的關心你、想要你開心,知道你過得好好的,那就夠了。我想我是世界上最幸運的人了!
我一直認為,人生的意義,並不是追求什麼目標或者完成什麼使命,而是與人相遇。能夠遇見你們,我真的很榮幸。:)
About Me
2009年9月13日星期日
賣勾賭藍趴
2009年9月9日星期三
選擇
2009年8月24日星期一
我為什麼寫部落格?
還記得好幾年前,blog正迅速竄紅的時候,我在心裡想:「哼!我為什麼要把日記給陌生人看?」連無名都不願意去申請。後來因為哥哥介紹google adsense的緣故,開始申請了blogger來玩,暫時把「賺錢」當作我寫部落格的目的。
曾經試著要把部落格經營成功能型的,分享新聞或者新工具之類的,讓觀者能在我的blog上找到他需要的資訊,然後順便點點我的廣告(笑);然而感性如我,怎麼可能寫得出這種沒感情的工具文呢!所以一不小心就變成是我自己的情緒抒發了,起初我還去嵌入google analysis,想分析每日/月/年來客人次,然後找出端倪並且從要點下手以增加更多客源,但是久了以後發現每次來的都是小貓兩三隻,根本無法看出趨勢,而且不小心自high文越寫越多,就算找出什麼端倪我也不會為了他改變我的文章風格。但是抒情文寫多了,開始漸漸無聊了起來,雖然adsense還是有慢慢進帳,但是一個人的舞台真的無法待太久。
直到有一天,有個不認識的網友針對我的文章留了言,似乎是對我的感覺有了共鳴,我整個大受鼓舞!我第一次體會到「分享」的力量!於是我更加用心經營我的部落格,越來越多人來回應我的文章,雖然與網路知名寫手比起來我的回應數可說是塞牙縫都不夠,但是我好開心好開心,只要有一個人被我的文章感動,那就足夠了!(就連我自己有時候也會被以前寫的東西感動哩!笑)
然而最近facebook, twitter, plurk當紅,他創造一個空間,提供源源不絕的話題,並且讓人們可以在網路上即時做訊息交換。彌了MSN沒有話題的漏,也補了blog訊息不夠即時的缺。知名部落客說:「微型網誌殺死了部落格。」我現在終於體會到了!但是為了我的小粉絲們!我會繼續加油的!(握)
寫網誌除了抒發情緒、分享感動外,同時也釐清我的思緒訓練我的邏輯力,真是多多益善!大家快跟我一起多寫部落格,不要再流連於一次只能發250字的噗浪推特、或者充滿可愛遊戲和無腦心測的臉書啦!腦子都要變笨啦!(好啦我承認這是對我自己喊的哈哈!)
2009年7月20日星期一
點燈人

我有好多話想說,我什麼都不想說。
我汲汲營營在追求所謂的人生目標,我匆匆過街吝嗇不留給世界一眼,我在公車上傻笑望著自己在玻璃上的倒影空曠,我經過人群並且在心裡咒罵,我發自內心的用力大聲「嘖」路人,我恨死那些眼神空洞出現在捷運裡的人,同時也發現自己與他們並無差別。
野心隨著年齡的增長、世界的擴大,越來越狹小了。我的選擇帶領我進入人生下一個階段,我像小丑奔跑在沒有燈光的空間,這階梯忽上忽下小丑一下子踩空一下子被絆倒,黑暗中小丑留著眼淚往前奔跑又有誰看的見,所以乾脆眼淚也不流了、乾脆拿一塊布把眼睛都矇住。最笨的人,小丑想,我就來當個最笨的人,然後希望上天能夠眷顧我。
心中一直嗡嗡地嘈雜著,究竟自己在跟誰賽跑? 踉蹌一路然後很驚恐地發現大家早就離我好遠好遠了。但是我不會停止,我一直在啊,就算所有的人都離我而去,我永遠都離不開我自己。
我得為自己點一盞燈。
「這件事只有你自己做得到,沒有人可以幫你。」

